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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程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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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葬是將骨灰灑入大海的一種葬法,即將亡者骨灰再處理後裝入可分解的環保棉紙袋內,當船行使離港6000公尺以外的海域,將骨灰伴隨花瓣拋入海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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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為推動「節葬」與「簡葬」,於92年首創海葬,並與新北市,桃園縣辦理「北北桃聯合海葬」,希望藉於縣市政府合作的力量,讓民眾了解另一種回歸自然的環保新葬法。
縣市聯合海葬受理報名期間為每年三至四月,出海日期約為每年五月(是海象狀況而定),隨著民眾接受度越高,參加人數逐年增加,臺北市目前已有186位先人完成倘佯大海的遺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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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申請人填寫「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縣市聯合海葬申請書」,另需?附下列文件影本:
1.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(如委託代辦者,需另附委託書)。
2.受葬者之死亡證明文件及火化許可證明。
3.當日欲陪同申請人登船海上拋灑骨灰者,需於出海前三天?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,報請安全檢查並限二位家屬登船。
4.申請人可由www.mso.taipei.gov.tw下載申請書或電洽台北市殯葬管理處(02)8732-9705索取報名表格及詢問相關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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